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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政策

资助政策

  • 关于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时间:2017-09-13 16:39:1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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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现将我校2017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评选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6级、2017级在籍在校学生均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总体要求

    各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召开班会,宣传国家资助政策,让每一位学生都了解这一助学政策,各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班干部及学生若干名组成班级国家助学金评选认定小组,对本班级上报的资助学生负责。

    三、具体要求

    1.各班级要认真核对户口性质,将连片特困地区(具体见招生简章)的农村户口学生先挑选出来,按国家资助政策这些学生不需要评选,可直接上报享受国家助学金。

    2.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直接纳入享受范围。

    3.中专班级按照班级总人数的15%评选出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

    4.技校班级的评选基数为班级总人减去连片特困地区的农村户口学生,再按15%进行评选。

    5.各班国家助学金评选认定小组要认真了解每一位申请学生家庭情况、经济收入情况,认真把关。

    6.各班上报人数为15%的整数,不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点。

    7.材料收集:

    1)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提供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其他地区农村学生提供户口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及盖有村(居委会)、乡镇(街办)两级组织公章的贫困证明,有低保的还需提供低保证的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需提供建档立卡证明及复印件。

    8.各班级在9月20日前将通过班级公示的享受国家助学金名单(含学生详细信息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并注明班级总人数、贫困地区人数、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数、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上报学生处。

    9.资助名单在审核确定后会通知各班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组织学生填写。

    10.相关政策依据请参考《江西省商务技师学院、江西省商务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江西省商务技师学院、江西省商务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可在学校官网下载。